喜讯!七月一日起沈阳市将提升大城市低保标准

前不久,沈阳市政府公布《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新标准从七月一日起实行。

《通知》要求,七月一日起,大城市中低收入(原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边沿)标准由每个人每个月685元- 822元提高到每个人每个月715元-858元;乡村中低收入(原低保边沿)标准由每个人每个月480元-576元提高到每个人每个月510元-612元。乡村特困人员分散化供养标准由每个人每个月655元提高到每个人每个月820元;大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乡村特困人员集中化供养标准保持不会改变。另外,沈阳市还提高了孤儿基础生活抚养标准,在其中,集中化供养孤儿抚养标准由每个人每个月1731元提高到每个人每个月1807元;散居孤儿抚养标准由每个人每个月1305元提高到每个人每个月1363元。

《通知》要求,1940年9月2号之前报名参加改革工作中的,原享有自己标准薪水100%生活费的工作人员,每个人每个月542元提高到每个人每个月580元;1940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报名参加改革工作中的,原享有自己薪水70%生活费的工作人员,每个人每个月507元提高到每个人每个月543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之前报名参加改革工作中的,原享有自己薪水40%救助的工作人员,每个人每个月470元提高到每个人每个月503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之前报名参加改革工作中的,原享有生活艰难补助金的工作人员,每个人每个月434元提高到每个人每个月465元。

《通知》规定,新制订的城镇居民最少生活确保标准、特困人员援助供养标准、孤儿基础生活抚养标准和六十年代精减退职员工生活补贴标准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实行。到时候,各地区对新申请办理最少生活确保、贫困家庭援助供养、孤儿基础生活抚养和六十年代精减退职员工生活补贴的依照新标准开展审核,给与确保、供养或补贴;对已在籍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目标、特困人员、孤儿和六十年代精减退职员工依照新标准再次结转低保金、供养金或补助费,并依照有关要求派发及时。

喜讯!七月一日起沈阳市将提升大城市低保标准  通化师范学院地址 齐齐哈尔到北京火车时刻表 内蒙古大庆 鸡西论坛 沈阳列车时刻表 生活 特困人员 供养 提高 标准 第1张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