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新闻记者从辽宁省人事厅获知,黑龙江省决策在我省企业全方位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工作中,满足条件的各种企业经人社厅单位办理备案后可独立进行技能优秀人才评价,评价結果与企业薪资等工资待遇挂勾。
企业可依据生产制造具体和工作人员状况,综合性应用基础知识考試、技能实际操作考核、主要工作业绩审查、全过程考核、比赛选拨等多种多样评价方法,对本企业员工(含劳动派遣工作人员)开展独立评价。评价范畴为现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技能类职业(技术工种),及其事后经人力资源管理社保部公布或办理备案的技能类职业(技术工种)。准入条件类职业(技术工种)不列入企业技能等级评定范畴。
企业根据现行标准國家职业规范和制造行业企业评价标准执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职业技能等级一般区划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技师(三级)、技术员(二级)、高级技工(一级)五个级別。企业可依据必须,在相对的职业技能等级内区划层级,或开设特等技术员、顶尖技术员等。
评价內容包含三层面。“职业工作能力”重中之重考核本职业及本职位有关必需的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技能工作人员实行安全操作规程、处理生产制造难题和进行工作目标等层面的具体专业能力;“主要工作业绩”重中之重考核技能工作人员工作中获得的销售业绩和成效、工作效能和进行产品品质的状况,技术员、高级技工还包含进行关键工作任务、当场处理技术性难题、技改项目和自主创新等层面状况,及其教给手艺、塑造具体指导弟子等层面的考试成绩;“职业社会道德和匠人精神”重中之重考核技能工作人员遵循國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尊崇诚实守信、刚正不阿奋发进取、爱岗敬业潜心、精雕细琢、自主创新实干、团结互助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