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编近期在新闻媒体见到一个报导,疏忽是一名老师自述说他带的班集体大部分学生都会上课的时候蹂躏手机上,在发觉后老师在获得家长容许下公然砸手机,以便缓解情绪,便到体育场溜达。正巧遇上了校长,就顺带提了一下让学生砸手机的事儿。本想校长会称赞我的独挡一面,想不到他却很诧异和担忧起來,说之后不可以那么做。
网编也赞成校长的判断力,可是校长更应当劝诫该老师它是违纪行为,
它是一种有意损坏他公共财物的个人行为,归属于违反规定。
老师侵害学生本人合法财产利益的关联;学生违法乱纪的,老师有权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院校的管理制度开展必需的管理方法,但法律法规并无受权,老师能够 随便砸学生的手机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偷盗、行骗、顺走、争夺、敲诈或是有意毁损公与私财产的,处五日之上十日下列拘押,能够 处以五百元下列处罚,金额较大或是有别的比较严重剧情的,被判三年下列刑期、拘留或是罚款。
网编由于老师应当删掉在新闻媒体而且尽早认错才可以更强文化教育别人。
下列是老师公布在某新闻媒体的信息内容和相片
又砸了一部学生的手机上,豁出去了。
在普通高中任教导主任,非常是普通班,整治手机问题是一个难点。费尽心思了各种各样方法,還是劝阻不上学生课堂教学上看手机的事儿。
5月24日早上,语文课老师又来控诉,说某某某同学们授课看手机被抓来到。该怎么办?我前几日不久饶有兴趣地警示过学生:之后要是在课堂上看手机被发觉,务必就地自身砸烂。
说过得话务必兑付,不然,缘何服众,缘何震慑别人?因此,我先给家长打过电話,得到 了家长的全力支持,就为理了。
虽然用这类极端化的方法临时解决了难题,心里還是很生气。先前, 以前用许多 方式解决学生带手机上走进校园难题。如 替学生存放,回家了情况下再退还给学生;发觉在课堂上玩,通告家长来拿;假如的确要带手机上和家长联络,就买一部老年机,这些 ,但没什么进展,没有理由令人发火!
以便缓解一下不尽人意的情绪,便到体育场溜达。正往前走 ,正巧遇上了校长,就顺带提了一下让学生砸手机的事儿。本想校长会称赞我的独挡一面,想不到他却很诧异和担忧起來,说之后不可以那么做,万一家长追责起來就麻烦了!我讲是家长愿意的。他说道那也不好,万一家长地雷复了该怎么办。我听罢漠然地点了点头。
网民们,我那么做不对吗?家长都愿意了,为何校长依然担心啊?我之后再遇到这事应该怎么办呢?请帮我解除心里的疹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