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7号令

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22日公布第7命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趋势局势,自2020年2月22日9时起,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別由一级应急响应调节为省部级三级应急响应。

截止21日24时,辽宁省共诊断新冠肺炎病人121例,痊愈住院66例、身亡1例、目前54名病人在院医治。从17日零时刚开始,辽宁省已持续5天无增加病案。

为综合搞好疫情防控与修复社会经济纪律工作中,2月19日,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已科学研究决策,我省推行系统分区等级分类精确防控,以县(市、区)为企业,我省区划为低风险性、中风险性、高危地域,对不一样地域采用目的性对策和对策。

为协助安全生产投产开工,辽宁省20日下达了公司及职工疫情防控对策20条,规定公司投产保证“十及时”、职工开工保证“十务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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