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隐瞒,一名确诊患者被判刑

3月1日早上,由安徽省阜阳市成武县人民检察院另案处理的我省第一例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根据远程视频系统,在成武县人民检察院公布开庭审判并复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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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辉煌到庭适用公诉,成武县人民检察院校长张中斌出任法官。据统计,此案是我省第一例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法院案件审理后复庭判决,被告人田某某某被被判刑期十个月。

医治期内有意瞒报医治史、武汉市触碰史、发烫史

2020年1月9日,被告人田某某某乘座D3084次列车从荆州市前去武汉汉口,同一天乘座T182次列车从武汉汉口至商丘市,并且于同一天从商丘市返回成武县大田集镇田塔村的家里。

1月20日,田某某某出現发烫、干咳嗽、困乏等病症,随后到本卫生所就医;1月22日,田某某某到大田集镇医院门诊就医,医务人员了解其是不是有武汉市触碰史,田某某某给予否定;1月23日,田某某某被收治病人于成武县老百姓医院呼吸内科,医治期内仍有意瞒报医治史、武汉市触碰史、发烫史,随后被分配搬入一般医院病房;1月25日,田某某某被户口所在地镇政府查证到其从湖北省回成武的行程安排,被告人和其亲属仍对上述事实给予否定,当天中午田某某某被迁移至传染科医院病房;1月26日早上,田某某某被诊断为新式狗狗细小病毒肺部感染。

2月8日,田某某某经医治痊愈,当天,成武县派出所因其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其立案调查并采用监视居住强制执行措施,再次对其采用防护对策。

2月23日,田某某某被消除防护;2月24日,成武县派出所以田某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移交成武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田某某某违背了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拒绝执行疫防组织明确提出的防治对策,有意瞒报自身的行程安排、病况和较深接触工作人员等状况,前后左右共导致37人被防护,造成新冠肺部感染散播比较严重风险,严重威胁了病疫情防治工作中纪律、社会发展平稳和信息安全,导致极端的社会发展危害。

依据此案违法犯罪的客观事实、特性、剧情和对社会发展的伤害水平及其被告人田某某某的投案自首悔过主要表现,由此做出所述裁定。判决后,被告人复庭表达服判不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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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系统提早干预

2月8日,成武县派出所以被告人田某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调查,成武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创立审理案件领导小组,提早干预正确引导侦察。根据与公安部门审理案件工作人员举办协调会、电子器件判卷,对案子判定、直接证据收集、固定不动明确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直接证据链。期内,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分派专职人员靠案具体指导,对案子的判罪定刑、到庭公诉、投案自首认罪等阶段明确提出意见与建议,保证案子品质和三个实际效果的有机化学统一。

成武县人民检察院在核查申请办理案子全过程中,积极主动可用投案自首认罪从宽规章制度,明确提出精确定刑提议,2月26日依规将此案提起诉讼至成武县人民检察院。

成武县人民检察院案件审理觉得,被告人田某某某在新冠肺部感染病疫情防治期内,违背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拒绝执行疾病预防组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明确提出的防治对策,造成新冠肺部感染病毒比较严重风险,其个人行为违犯了《中华共和国刑诉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款,犯罪行为清晰,直接证据的确、充足,理应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处罚。

被告人田某某某投案自首认罪,根据《中华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要求,能够 从宽处罚。依据被告人违法犯罪的客观事实、特性、剧情、对社会发展伤害水平,依规作出所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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